导语:
肠易激综合征(IBS)以腹痛、腹胀、腹部不适伴有排便习惯及性状改变为主要表现,既有腹泻为主的腹泻型(IBS-D),也有以便秘为主的便秘型(IBS-C),还有两者交替出现的混合型(IBS-M),另有无法分型的不定型(IBS-U)[1]。具体到IBS的诊断和治疗,临床仍然存在挑战,除了医患对IBS的认知不足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疾病机制尚未明确。目前IBS的诊断依据症状而定,而治疗也以改善症状为目标。近年来,IBS的诊治越来越受到重视,诊断标准及诊治指南不断更新,新型药物获批上市,使得临床IBS的诊治进入了新时代。
一
IBS诊治中存在哪些挑战?
1.诊断中存在漏诊、误诊、诊断困难
目前IBS的诊断缺乏金标准,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罗马Ⅳ标准[2]。但是,罗马Ⅳ标准仅强调腹痛,与罗马III标准比较去除了“腹部不适”,且未纳入“腹胀”,这一点不符合中国患者的实际情况。腹部不适及腹胀是中国IBS患者报告的主要症状之一[1],采用罗马Ⅳ标准容易造成漏诊。
另外,IBS还与其他功能性胃肠病存在重叠症状,包括功能性腹泻、功能性腹胀或腹部膨胀、功能性便秘、非特异性功能性肠病、功能性排便障碍、功能性消化不良、GERD等[1]。同时,不同的疾病间可能发生转换,例如IBS-C和功能性便秘均可表现为便秘,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患者很可能从一种类型(如功能性便秘)转换为另一种类型(如IBS-C)[3],对明确诊断造成困扰。
不仅与其他功能性胃肠病间的重叠与转换,IBS不同分型之间也会有转换。IBS的四种分型并非一成不变,在患者疾病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亚型之间的相互转化[4]。
此外,临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