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的常见副反应
化疗是化学治疗的简称,是应用化学药物治疗肿瘤的一种方法。与手术、放疗并称为肿瘤治疗的三大主要手段。
一、化疗的主要目的
1.根治治疗:在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和一些生殖系统起源的实体瘤中可取得较好疗效;
2.辅助(新辅助)治疗:可杀灭体内残存肿瘤细胞或微小转移灶,使得容易播散的肿瘤有相当部分得以治愈,肿瘤明显缩小而获得手术机会等;
3.作为晚期肿瘤病人姑息性治疗手段,延长病人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
二、副反应
由于现有的医疗水平有限,抗肿瘤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会不同程度地损害正常细胞,因此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副反应。
常见的*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如发热、荨麻疹、丘疹、红斑、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白癜风、银屑病等。
2.消化系统:口腔炎、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血便、便秘、*疸、肝功能异常、肠炎、胃炎、食管炎、胰腺炎等。
3.血液系统: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甚至缺乏引起畏寒、发热、合并尿路感染、肺部感染、败血症、感染性休克;血小板减少引起皮肤瘀点、瘀斑、多发性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贫血等。
4.心血管系统:心律紊乱、急/慢性心功能不全、静脉炎、动脉内膜炎、心肌炎、心包炎、血栓形成等。
5.泌尿系统:蛋白尿、血尿,肾功能不全、出血性膀胱炎、肾炎等。
6.神经运动系统:面瘫、发声障碍、指趾麻木、疼痛、感觉或运动障碍、反射迟钝或消失等外周神经症状、还可以引起认知能力下降或痴呆等迟发性神经*性作用、脑炎、关节炎、肌炎等。
7.呼吸系统:肺炎样变、肺纤维化、肺功能损害。
8.内分泌系统:肾上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性腺功能异常、垂体功能异常、甲状腺炎、垂体炎等。
9.药物外渗:局部红肿、硬结、焦痂、坏死性溃疡等。
10.其它:乏力、体毛脱落、色素沉着、搔痒、畸胎、乏力、血糖升高、血压升高、骨质疏松、浮肿、电解质代谢紊乱、手足综合症、皮疹、血管瘤、潮热、眼*性等。
11.除以上副作用外,还可以出现目前不可预测的情况,严重的并发症可危及生命。
三、防治措施
基于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副作用或并发症,我们将根据现代医疗规范,采取及时、有效、科学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病人安全,使治疗过程顺利完成。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化疗前完善相关检查项目:如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肿瘤标志物,并针对性使用药物进行辅助治疗。
2.预防性或治疗性使用药物,防止药物*性反应的发生:如止吐药物、G-CSF、水化、抗过敏等药物;根据*性反应相应地调整药物剂量或化疗方案;合理使生物反应调节剂。
3.密切随访:治疗期间应每周至少查一次血常规、肝肾功能;2-3程化疗后全面复查评价药物疗效,并根据病情相应调整剂量或化疗方案。
4.药物*性反应知识介绍:如清淡、清洁饮食,注意口腔卫生,坚持每餐后漱口;不要将化疗与呕吐等同,避免自我暗示;有些化疗药可致脱发,病人或家属应有心理准备,可预备好假发,多数患者停用化疗后2~3个月即可长出新发;合理辅助使用中药等。
5.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治疗。
6.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并寻求专业肿瘤医护人员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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